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就乙方承包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后厨劳务,为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制作冷热菜品及面点主食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内容
1.1乙方承包的内容为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饭店后厨劳务,主要工作为冷菜、热菜及面点主食等食品的制作。
1.2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饭店后厨的菜肴原料的选购、清洗等工作由甲方另行安排他人完成,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第二条 劳务费用
2.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劳务的费用按照基本费用加奖励的方式确定并支付。
2.2乙方的基本费用为每月5200元,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劳务的人员工资、福利等所有费用。
2.3乙方的奖励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如乙方每月完成销售额达到叁万元不超过肆万伍仟元,甲方奖励乙方1300元;如乙方每月完成销售额超过肆万伍仟元,甲方除奖励乙方1300元外,对超过肆万伍仟元的部分另按8%计取提成并支付给乙方。
2.4本条所约定的乙方完成的销售指乙方提供劳务制作的冷热菜肴及面点主食的销售金额,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饭店的酒水、饮料、烟等冷热菜肴及面点主食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完成的销售额内。
2.5甲方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销售收入统计工作,并在完成每月销售统计后5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劳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工作内容
3.1负责制订甲方能够向客户提供的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名称,并协助甲方制订价格。
3.2按本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
3.3协助甲方拟订采购的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3.4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制作成本,菜肴的制作成本不得超过对外销售价格的45%。
3.5负责按照甲方经营需要安排足够的厨师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其中冷热菜肴厨师及面点制作师至少各一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2负责为乙方制作并提供工作服。
4.3为乙方厨师提供集体住宿条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如乙方提出其他要求则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负责采购供制作菜肴及面点的原料,及相应的餐具。
4.5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务。
4.6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考核。
4.7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劳务费用。
6.2有权自主安排相应的厨师完成劳务,但厨师应当经甲方认可。
6.3乙方厨师在提供劳务期间应当统一着装,并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上、下班。
6.4在提供劳务期间,根据甲方及客人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
6.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提供劳务。
6.6负责为其安排的为甲方提供劳务的厨师办理相应的社会统筹和保险发放工资。
6.7负责定期对安排的厨师进行体检,且体检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有传染疾病。
第七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7.1如甲方经营的“香江私房菜”开业后,连续两个月,乙方制作的菜肴及面点的月销售额不足叁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如乙方制作的菜肴及面点的制作成本(指经计算得出的每份菜肴或面点的原料成本)占单位销售价格的比例超过45%,超出的部分甲方自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如乙方在制作菜肴或面点时未按照卫生标准操作(如制作熟食的刀或菜板与制作生食的刀或菜板混用等行为),造成客人发生食源性疾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4如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按照规定着装或上、下班,甲方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自应当支付的劳务费用中扣除。
7.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8.2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8.3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如双方均同意延长承包期限,应当在期满前两个月进行协商并达成新的承包合同。
8.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中国湖南菜 www.zghnc.com 提供分享)